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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1249679

+ 6 - 4
src/SUMMARY.md

@@ -26,8 +26,8 @@
     * [普通五戒](./chapter_2/b-01-2-chi-jie.md)
     * [傣调五戒](./chapter_2/b-01-2-chi-jie_B.md)
     * [梵行五戒](./chapter_2/b-01-1-chi-jie.md)
-    * [包含命的八戒](./chapter_2/b-01-3-chi-jie.md)
-    * [一食梵行五戒](./chapter_2/b-01-4-chi-jie.md)
+    * [包含命的八戒](./chapter_2/b-01-3-chi-jie.md)
+    * [一食梵行五戒(待定中)](./chapter_2/b-01-4-chi-jie.md)
     * [近住八戒](./chapter_2/b-01-5-chi-jie.md)
     * [慈心九戒](./chapter_2/b-01-6-chi-jie.md)
     * [在家十戒](./chapter_2/b-01-7-1-chi-jie.md)
@@ -97,7 +97,9 @@
       * [其他](./chapter_2/b-02-10-xue-chu_other.md)
     * [离非时食学处](./chapter_2/b-02-11-xue-chu.md)
       * [逐词解析](./chapter_2/b-02-11-xue-chu_zhu-ci.md)
-      * [关键词解释](./chapter_2/b-02-11-xue-chu_guan-jian-ci.md)
+      * [学处文本中的关键词解释](./chapter_2/b-02-11-xue-chu_guan-jian-ci1.md)
+      * [时间关键词解释](./chapter_2/b-02-11-xue-chu_guan-jian-ci2.md)
+      * [食物关键词解释](./chapter_2/b-02-11-xue-chu_guan-jian-ci3.md)
       * [构成犯戒的条件](./chapter_2/b-02-11-xue-chu_tiao-jian.md)
       * [不犯的情况](./chapter_2/b-02-11-xue-chu_bu-fan.md)
       * [其他](./chapter_2/b-02-11-xue-chu_other.md)
@@ -107,7 +109,7 @@
       * [构成犯戒的条件](./chapter_2/b-02-12-xue-chu_tiao-jian.md)
       * [不犯的情况](./chapter_2/b-02-12-xue-chu_bu-fan.md)
       * [其他](./chapter_2/b-02-12-xue-chu_other.md)
-    * [离用作佩戴、粉饰、装扮的花鬘、芳香、涂香学处](./chapter_2/b-02-13-xue-chu.md)
+    * [离佩戴、粉饰、装扮之因的花鬘、芳香、涂香学处](./chapter_2/b-02-13-xue-chu.md)
       * [逐词解析](./chapter_2/b-02-13-xue-chu_zhu-ci.md)
       * [关键词解释](./chapter_2/b-02-13-xue-chu_guan-jian-ci.md)
       * [构成犯戒的条件](./chapter_2/b-02-13-xue-chu_tiao-jian.md)

+ 1 - 1
src/chapter_2/b-01-5-chi-jie.md

@@ -19,7 +19,7 @@
 ## 三、近住八戒
 |念诵者|念诵内容|
 |:-:|:-|
-|比库&求戒者|{{#include b-02-01-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02-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03-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05-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10-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11-xue-chu_copy.md}}<br><br>Nacca-gīta-vādita-visūka-dassana-mālā-gandha-vilepana-dhāraṇa-maṇḍana-vibhūsanaṭṭh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ṃ samādiyāmi.<br>我受持离观听跳舞、唱歌、音乐、表演;用作佩戴、粉饰、装扮的花鬘、芳香、涂香学处。<br><br>{{#include b-02-14-xue-chu_copy.md}}|
+|比库&求戒者|{{#include b-02-01-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02-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03-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05-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10-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11-xue-chu_copy.md}}<br><br>Nacca-gīta-vādita-visūka-dassana-mālā-gandha-vilepana-dhāraṇa-maṇḍana-vibhūsanaṭṭh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ṃ samādiyāmi.<br>我受持离观听跳舞、唱歌、音乐、表演;佩戴、粉饰、装扮之因的花鬘、芳香、涂香学处。<br><br>{{#include b-02-14-xue-chu_copy.md}}|
 
 ## 四、发愿回向
 [//]: 发愿回向

+ 1 - 1
src/chapter_2/b-01-6-chi-jie.md

@@ -22,7 +22,7 @@
 ## 三、近住九戒
 |念诵者|念诵内容|
 |:-:|:-|
-|比库&求戒者|{{#include b-02-01-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02-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03-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05-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10-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11-xue-chu_copy.md}}<br><br>Nacca-gīta-vādita-visūka-dassana-mālā-gandha-vilepana-dhāraṇa-maṇḍana-vibhūsanaṭṭh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ṃ samādiyāmi.<br>我受持离观听跳舞、唱歌、音乐、表演;用作佩戴、粉饰、装扮的花鬘、芳香、涂香学处。<br><br>{{#include b-02-14-xue-chu_copy.md}}<br><br>Mettāsahagatena cetasā sabbapāṇābhūtesu pharitvā viharanaṃ samādiyāmi.<br>我受持以慈爱之心遍满一切生类而住。|
+|比库&求戒者|{{#include b-02-01-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02-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03-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05-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10-xue-chu_copy.md}}<br><br>{{#include b-02-11-xue-chu_copy.md}}<br><br>Nacca-gīta-vādita-visūka-dassana-mālā-gandha-vilepana-dhāraṇa-maṇḍana-vibhūsanaṭṭh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ṃ samādiyāmi.<br>我受持离观听跳舞、唱歌、音乐、表演;佩戴、粉饰、装扮之因的花鬘、芳香、涂香学处。<br><br>{{#include b-02-14-xue-chu_copy.md}}<br><br>Mettāsahagatena cetasā sabbapāṇābhūtesu pharitvā viharanaṃ samādiyāmi.<br>我受持以慈爱之心遍满一切生类而住。|
 
 # 四、发愿回向
 [//]: 发愿回向

+ 5 - 3
src/chapter_2/b-02-09-xue-chu.md

@@ -1,6 +1,8 @@
 # 离邪命学处
 
->因为生计,凡猎人、渔夫等杀害生类,凡不与而取,凡从事邪行,这称为邪命……凡拿取贿赂后说虚妄语,令起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这也称为邪命。离此为正命。——《法集义注·心生起章·出世间善注释》(DhSA.1.3.301  Lokuttarakusalavaṇṇanā /E.298)
+因为**生计**,凡猎人、渔夫等**杀害生类**,凡**不与而取**,凡**从事邪行**,这称为邪命……凡**拿取贿赂**后**说虚妄语,令起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这也称为邪命。离此为正命。
+
+>——[《法集义注·心生起章·出世间善注释》](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view=para&book=96&par=1665&display=sent "DhSA.1.3.301 Lokuttarakusalavaṇṇanā")
 
 
 
@@ -12,13 +14,13 @@
 
 **3. 贩卖肉类(maṃsavaṇijjā)**:饲养及买卖供屠宰用的猪和其他牲畜。
 
-**4. 贩卖酒类(majjavaṇijjā)**包含任何形式的麻醉品。
+**4. 贩卖酒类(majjavaṇijjā)**: 包含任何形式的麻醉品。
 
 **5. 贩卖毒物(visavaṇijjā)**:除草剂、杀虫剂和任何其他种类的毒物。
 
 >[——《增支部·五集·买卖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8&par=1193 "A.5.177 Vaṇijjāsuttaṃ")
 
-要成为一名在家佛弟子,则不得以上述五种方式作为生计,其谋生之道必须如法(Dhammena samena),这是在家弟子的素质——活命具足(ājīva sampadā)。如果他从事任何这类邪命,或者违犯了五戒中的任一戒,其三皈依(Tisaraṇa)自然就破了,他不再是佛、法、僧的在家弟子 ,佛陀称之为“**贱种近事男(upāsakacaṇḍāla)、污秽近事男(upāsakamala)、可恶的近事男(upāsakapatikuṭṭho)**” 。
+要成为一名在家佛弟子,则不得以上述五种方式作为生计,其谋生之道必须如法(Dhammena samena),这是在家弟子的素质——**活命具足(ājīva sampadā)**。如果他从事任何这类邪命,或者违犯了五戒中的任一戒,其三皈依(Tisaraṇa)自然就破了,他不再是佛、法、僧的在家弟子 ,佛陀称之为“**贱种近事男(upāsakacaṇḍāla)、污秽近事男(upāsakamala)、可恶的近事男(upāsakapatikuṭṭho)**” 。
 
 >[——《增支部·五集·贱种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8&par=1185 "A.5.175 Vaṇijjāsuttaṃ")
 

+ 2 - 2
src/chapter_2/b-02-11-xue-chu.md

@@ -1,10 +1,10 @@
 # 离非时食学处
 
-阿拉汉们终生为一餐者, 停止晚餐, 离非时食。 我今天也于此日此夜为一餐者, 停止晚餐, 离非时食。 以此(功德)分效法阿拉汉们, 我将近住斋戒。
+阿拉汉们终生为**一餐者,停止晚餐,离非时食**。我今天也于此日此夜为一餐者,停止晚餐,离非时食。以此(功德)分效法阿拉汉们,我将近住斋戒。
 
 >[——《增支部·三集·近住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6&par=737&display=sent&mode=edit&direction=row "A.3.71 Uposathasuttaṃ")
 
-一餐者 (ekabhattikā): 早餐(pātarāsabhatta)和晚餐(sāyamāsabhatta)为两餐。 其中的早餐以日正中时为限, 晚餐则是从日中後到翌日明相。 所以在到日中之间即使吃十顿也叫一餐者
+**一餐者 (ekabhattikā):** 早餐(pātarāsabhatta)和晚餐(sāyamāsabhatta)为两餐。其中的早餐以日正中时为限,晚餐则是从日中后到翌日明相。所以**在到日中之间即使吃十顿也叫一餐者**
 
 >[——《增支部义注·三集·近住经注释》](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view=para&book=100&par=768&display=sent "AA.3.2.10 Uposathasuttavaṇṇanā")
 

+ 8 - 0
src/chapter_2/b-02-11-xue-chu_bu-fan.md

@@ -1 +1,9 @@
 # 不犯的情况
+
+**1. 有因缘时服用夜分药、 七日药或终生药。**
+
+**2. 反刍者在反刍时, 食物不吐出口而吞咽。**
+
+**3. 疯狂者。**
+
+**4. 心乱者。**

+ 0 - 18
src/chapter_2/b-02-11-xue-chu_guan-jian-ci.md

@@ -1,18 +0,0 @@
-# 关键词解释
-
-## 一、学处文本中的关键词
-
-**“非时(vikāla)”**:从明相〔黎明〕出现到日正当中的正午时刻,这段时间是诸佛等圣者通常习惯上用餐的时间;从此以外的时间──从日正当中的正午时刻直到隔天明相出现的这段时间,称为“非时”。
-
-**“食(bhojana)”**,在此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食物,从消除饥渴、祛除疾病的角度来说,有时也称为**药(bhesajja)**。由于比库不能贮存食物,所以戒律上把“可食之物”分成四类:**时限药、夜分药、七日药和终生药**。另一种是指进食。“食物”在此特指“**时限药(yāvakālikavatthu)**”,也就是主食(啖食、软食)和副食(嚼食、硬食)。
-
-**“非时食(vikālabhojana)”**:是指超过中午而食;超过该所允许的时间而食,因此称为非时食。从那非时而食。从义理上,“非时食”是指以想要吃的心,运用身体,采取在不适宜的时间吃主食和副食的行动。
-
-## 二、与本学处相关的关键词
-
-### 1. 两个时间概念
-
-“**正午(majjhantika;majjhaṇha)**”是指太阳正好垂直照射于所在地点经线上的那一刻。日影一偏即为非时〔过午〕。所以正午并不是指十二点,而是指日正当中的时刻。不同地区的正午并不相同,不能以中午十二点来计算。世界各国、各地的标准时间只是一个大概而已,并不适合每个人所在的地点。世界各地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的日出和日中时刻不断地变化。经度每向西一度,就迟四分钟。台湾东部和东北部十一月三日的正午时刻大约在十一点三十六分左右;而二月十一日的正午时刻大约在十二点六分左右。当今手机、平板、计算机和网络十分普及,许多应用软件(APP)和网站都可立即查询到自己所在地点的日中时刻和日出时刻,请善加利用,详见附录三。
-
-“**明相出现(aruṇuggamana,黎明出现)**”──“明相”,又称为黎明、破晓;即天刚亮的时候。明相出现时刻大约在日出前的三十二至三十五分左右,有些传统认为日出前的四十八分为明相出现时刻。一年之中的明相出现时刻每天都在变化。
-

+ 13 - 0
src/chapter_2/b-02-11-xue-chu_guan-jian-ci1.md

@@ -0,0 +1,13 @@
+# 学处文本中的关键词解释
+
+### 1. **“非时(vikāla)”**
+
+从明相〔黎明〕出现到日正当中的正午时刻,这段时间是诸佛等圣者通常习惯上用餐的时间;从此以外的时间──从日正当中的正午时刻直到隔天明相出现的这段时间,称为“非时”。
+
+### 2. **“食(bhojana)”**
+
+在此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食物,从消除饥渴、祛除疾病的角度来说,有时也称为**药(bhesajja)**。由于比库不能贮存食物,所以戒律上把“可食之物”分成四类:**时限药、夜分药、七日药和终生药**。另一种是指进食。“食物”在此特指“**时限药(yāvakālikavatthu)**”,也就是主食(啖食、软食)和副食(嚼食、硬食)。
+
+### 3. **“非时食(vikālabhojana)”**
+
+是指超过中午而食;超过该所允许的时间而食,因此称为非时食。从那非时而食。从义理上,“非时食”是指以想要吃的心,运用身体,采取在不适宜的时间吃主食和副食的行动。

+ 13 - 0
src/chapter_2/b-02-11-xue-chu_guan-jian-ci2.md

@@ -0,0 +1,13 @@
+# 时间关键词解释
+
+### 1. “**正午(majjhantika;majjhaṇha)**”
+
+是指太阳正好垂直照射于所在地点经线上的那一刻。日影一偏即为非时〔过午〕。所以正午并不是指十二点,而是指日正当中的时刻。
+
+不同地区的正午并不相同,不能以中午十二点来计算。世界各国、各地的标准时间只是一个大概而已,并不适合每个人所在的地点。世界各地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的日出和日中时刻不断地变化。经度每向西一度,就迟四分钟。
+
+当今手机、平板、计算机和网络十分普及,许多应用软件(APP)和网站都可立即查询到自己所在地点的日中时刻和日出时刻。
+
+### 2. “**明相出现(aruṇuggamana,黎明出现)**”
+
+“明相”,又称为黎明、破晓;即天刚亮的时候。明相出现时刻大约在日出前的三十二至三十五分左右,有些传统认为日出前的四十八分为明相出现时刻。一年之中的明相出现时刻每天都在变化。

+ 75 - 0
src/chapter_2/b-02-11-xue-chu_guan-jian-ci3.md

@@ -0,0 +1,75 @@
+# 食物关键词解释
+
+### 1. 非食不得食用之药——时限药(yāvakālika) 
+
+>时限药限于在明相出现后至日正中时之间的时段才可以食用的食物。 因为以日正中时为限, 只能吃到那时, 故称“时限药” 。 如律注中解释:
+“嚼食和噉食只是到称为日中的时间, 只能吃到那时, 故为时限药。 ” (Pc.A.256)
+
+时限药可分为两种, 即:
+
+ **⑴ 噉食(bhojaniya)**, 也作主食、 正食、 软食。
+
+律藏中说:
+
+>“噉食名为五种食物: 饭、 面食、 炒粮、 鱼和肉。 ” (Pc.239)
+
+**a.饭(odano)** ——由梗米、 稻米、 大麦、 小麦、黍、 粟米、 稗子七种谷物的籽实所煮成的饭和粥。
+
+**b.面食(kummāso)** ——用大麦(yava)为原料制成的面食。
+
+**c.炒粮(sattu)** ——由七谷经烘炒而成; 也包括将稻谷炒后所捣成的粉。  
+
+**d.鱼(maccho)** ——包括鱼鳖虾蟹、 贝类等一切水生动物。
+
+**e.肉(maṃsaṃ)** ——禽、 兽类的肉、 骨、 血、皮、 蛋等。
+
+**⑵ 嚼食(khādaniya)**, 也作副食、 硬食、 不正食。khādana, 即咀嚼之义。 嚼食是指须经咬嚼的食物,如: 水果、 植物的块茎类等。
+
+律藏中说:
+
+>“ 嚼食名为除了五种噉食、 夜分药、七日药和终生药之外的其它食物。 ” (Pc.239)
+
+除了上面的五类噉食以外, 一般上用来当食物食用的都可以归纳为嚼食, 例如: 蔬果瓜豆等等。 除此之外, 麦片、 豆浆、 蕃薯汤、 可可、 巧克力、 奶酪及三合一咖啡也不许在非时服用。 根据斯里兰卡及泰国佛教的传承, 不加奶精的纯咖啡可以在非时服用。由于缅甸人把茶叶当食物,故有些缅甸比库过午不喝茶。但斯里兰卡和泰国的比库则认为茶是终生药。  
+
+
+### 2.非时允许食用的四种食物/药品
+
+**(1)夜分药(yāmakālika)**
+
+允许比库于一天之内饮用的**未煮过的果汁和蔬菜汁**。例如:菠萝汁、芒果汁、苹果汁、橙汁、香蕉汁、葡萄汁等。
+
+>跋葛瓦在《律藏· 药篇》 中说:“诸比库,我允许八种饮料:芒果汁、蒲桃汁、有籽香蕉汁、无籽香蕉汁、蜜果汁、葡萄汁、莲藕汁、雷蒙子汁。 诸比库,我允许一切果汁,除了谷果汁。诸比库,允许一切叶汁,除了菜汁。 诸比库, 允许一切花汁, 除了蜜花汁。 诸比库, 允许一切甘蔗汁。 ”(Mv.300)
+
+因为这些饮料可以存放到夜晚的后夜时分,并且必须在翌日明相出现之前饮完, 故称“夜分药” 。 如律注解释说:
+
+>“随顺于饮料的和八种饮料一样,只是到夜晚称为后夜时分的夜分,只能饮用到该夜分之时,故为夜分药。 ” (Pc.A.256)
+
+根据律藏的注释,棕榈果、椰子、菠萝蜜、面包果、葫芦、冬瓜、黄瓜、胡瓜、南瓜这九种大果,以及一切瓜豆类皆被视为是随顺于谷类的,其汁不可用来做夜分药。除此之外,则不存在其它不许可的果汁。
+
+夜分药的制作方法是:由沙马内勒或在家人等未达上者把欲榨成汁的小果等以冷水压挤后,经过滤而成。滤过了的汁可以加进冷开水、糖或盐饮用。
+
+任何经煮过了的蔬菜汁和水果汁皆不可在午后饮用,因为该汁一旦煮过则成了时限药。不过,放在太阳下面加温是允许的。现在市面上有许多包装果汁如苹果汁、橙汁等,在出厂前为了保存的关系而经过高温消毒,因此也不适合过午饮用。
+
+若比库把夜分药存放到第二天明相出现之后则不得饮用。 
+
+**(2)七日药(sattāhakālika)**
+
+允许比库在七天之内存放并食用的药。有五种七日药,即:熟酥、生酥、油、蜂蜜和糖。如律注解释:
+
+>“ 熟酥等五种药可以存放七天,以七天的时间故为七日药。” (Pc.A.256)
+
+这里的夜分药和七日药是对比库而言的,而非对沙马内勒、尼师和在家人。
+
+
+**(3)终生药(yāvajivika)** 
+
+又作尽寿药, 即没有规定食用期限的药品。此一类的药品并不包括前面的三种药,一般上是用来治病而不是当作食物吃用的。如律注解释:
+
+>“除了水之外的其馀一切能终生保存、可在有因缘时服用的称为终生药。”(Pc.A.256)
+
+>夜分药、七日药及终生药是在有因缘时服用,如口渴时可饮夜分药,有病时可服七日药和终生药。(Pc.A.241)
+
+
+**(4)混合药**
+
+有时不同种类的药可能会混合在一起食用。如果在夜分药、七日药或终生药中加进了时限药,则应视为时限药。例如:枸杞子、党参、肉桂等中药材属于终生药,但是若加进猪肉、鸡肉等一起煲汤时,则成了时限药,不得在非时食用。   

+ 8 - 0
src/chapter_2/b-02-11-xue-chu_tiao-jian.md

@@ -1 +1,9 @@
 # 构成犯戒的条件
+
+非时食有三种构成要素:
+
+**1. 在非时;**
+
+**2. 时限药;**
+
+**3. 吞咽。**  

+ 3 - 0
src/chapter_2/b-02-12-xue-chu.md

@@ -1 +1,4 @@
 # 离观听跳舞、唱歌、音乐、表演学处
+
+>阿拉汉们终生远离观听跳舞、唱歌、音乐、表演……。我今天也于此日此夜离观听跳舞、唱歌、音乐、表演……。以此(功德)分效法阿拉汉们,我将近住斋戒。[——《增支部·三集·近住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6&par=737&display=sent&mode=edit&direction=row "A.3.71 Uposathasuttaṃ")
+

+ 10 - 0
src/chapter_2/b-02-12-xue-chu_bu-fan.md

@@ -1 +1,11 @@
 # 不犯的情况
+
+ 1. 于自己所在之处看见或听见; 如在寺中,或坐车、 坐在居士家时。 但假如为了观看而走过去, 或从座位上站起来则犯;
+
+2. 走路时看见或听见。 但若故意转头去看,或故意走近则犯;
+
+3. 在发生灾难时进入表演处而看见或听见
+
+4. 疯狂者。
+
+5. 心乱者。

+ 20 - 0
src/chapter_2/b-02-12-xue-chu_guan-jian-ci.md

@@ -1 +1,21 @@
 # 关键词解释
+
+### 1. 跳舞(nacca)
+
+舞女、舞者所跳的各种舞蹈,甚至看孔雀舞、鹦鹉舞、猴子舞等舞,也犯此戒。
+
+### 2. 唱歌(gīta)
+
+指歌手或舞者等所唱的各种歌谣,甚至在圣者般涅盘时以嬉戏的歌谣来赞颂三宝功德,或不自制的比库以歌声来诵法,都属于唱歌。
+
+### 3. 音乐(vādita) 
+
+指弦乐器等所演奏的各种音乐,甚至水瓶鼓乐、水鼓乐等等。
+
+### 4. 表演(visūka)
+
+任何娱乐性的表演, 如佛陀在梵网经中所说的舞台戏、民谣、鼓掌乐、铙钹乐、鼓乐、小丑戏、铁丸戏、竹戏、洗(骨)戏、斗象、斗马、斗水牛、斗牡牛、斗山羊、斗牡羊、斗鸡、斗鹌鹑、斗狗、棍斗、拳击、摔角、演习、点兵、布阵、阅兵等; 也包括上述的跳舞、 唱歌和音乐表演。
+
+### 5. 观听(dassana)
+
+观看与听闻

+ 4 - 0
src/chapter_2/b-02-12-xue-chu_other.md

@@ -1 +1,5 @@
 # 其他
+
+1. 此学处不仅不可以观听歌舞音乐表演等, 也不可以自己跳舞、 唱歌、 演奏, 而且还不可以令人歌舞等。但若为了讲解佛法等原因,举例而作的不犯。
+
+2. 因王难不犯。

+ 8 - 0
src/chapter_2/b-02-12-xue-chu_tiao-jian.md

@@ -1 +1,9 @@
 # 构成犯戒的条件
+
+违犯观听跳舞、唱歌、音乐、表演学处有三个条件:
+
+1. 跳舞、 唱歌等其中之一;
+
+2. 没有允许的原因( 即为了观看或听) 而前往;
+
+3. 看或听。  

+ 3 - 1
src/chapter_2/b-02-13-xue-chu.md

@@ -1 +1,3 @@
-# 离用作佩戴、粉饰、装扮的花鬘、芳香、涂香学处
+# 离佩戴、粉饰、装扮之因的花鬘、芳香、涂香学处
+
+>阿拉汉们终生远离……佩戴、粉饰、装扮之因的花鬘、芳香、涂香。我今天也于此日此夜离……佩戴、粉饰、装扮之因的花鬘、芳香、涂香。以此(功德)分效法阿拉汉们,我将近住斋戒。[——《增支部·三集·近住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6&par=737&display=sent&mode=edit&direction=row "A.3.71 Uposathasuttaṃ")

+ 12 - 0
src/chapter_2/b-02-13-xue-chu_bu-fan.md

@@ -1 +1,13 @@
 # 不犯的情况
+
+1. 由于皮肤病、体臭等因缘而涂抹带有香味的药膏、 药粉等。
+
+>详见:[比库体臭可以涂香吗?](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view=article&id=593a21ca-c7e1-4009-828c-be600f1ab0ae&collection=de7913c3-38f4-40a7-9b9b-a3f2808b8f76)
+
+1. 为了供佛等而接受或拿花、 香等。
+
+2. 疯狂者。
+
+3. 心乱者。
+
+4. 极度痛苦者。  

+ 1 - 1
src/chapter_2/b-02-13-xue-chu_copy.md

@@ -1 +1 @@
-Mālā-gandha-vilepana-dhāraṇa-maṇḍana-vibhūsanaṭṭh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ṃ samādiyāmi.<br>我受持离用作佩戴、粉饰、装扮的花鬘、芳香、涂香学处。
+Mālā-gandha-vilepana-dhāraṇa-maṇḍana-vibhūsanaṭṭhānā veramaṇī-sikkhāpadaṃ samādiyāmi.<br>我受持离佩戴、粉饰、装扮之因的花鬘、芳香、涂香学处。

+ 29 - 0
src/chapter_2/b-02-13-xue-chu_guan-jian-ci.md

@@ -1 +1,30 @@
 # 关键词解释
+
+### 1. 花鬘(mālā) 
+
+是指各种花或花环。“mālā”这个字,在世俗上是指有编结、系绑的花鬘或花环,在佛教中则是指花。因此,无论有编结、系绑的花或未编结、系绑的花,都属于花鬘,甚至为了庄严而用线、布条、彩带、绸缎等材料所编结、装饰成类似花的装饰品,也称为花鬘(mālā)。
+
+
+### 2. 涂香(vilepana) 
+
+是指为了使自己皮肤有香味、有吸引力,把香料捣碎后用来涂抹的香粉、化妆品。
+
+### 3. 芳香(gandha) 
+
+其它的香粉、 烟等一切种类之香。  
+
+### 4. 佩戴(dhāraṇa)
+
+佩戴(含花鬘在内的)饰品。
+
+### 5. 粉饰(maṇḍana)
+
+弥补不足之处。
+
+### 6. 装扮(vibhūsana)
+
+为熏香及美肤而接受(芳香、涂香)。
+
+### 7. 因(ṭṭhāna)
+
+即是原因(kāraṇaṃ),所以凡以破戒之思,佩戴花鬘等等的人们做,那即是做佩戴、粉饰、装扮。

+ 6 - 0
src/chapter_2/b-02-13-xue-chu_other.md

@@ -1 +1,7 @@
 # 其他
+
+1. 这一切的香油和香粉等化妆品, 如果是为了妆饰、 装扮的目的而涂抹则犯; 但若是为了疗病而当药涂抹则是可以的。
+
+2. 此学处包括不能佩戴头饰、耳环、项链、 念珠(为修佛随念而使用念珠则是允许的)、戒指、手镯、手珠等装饰品。 对于沙马内勒等出家人,连手表也不能戴在手腕,只能挂在腰间或装进袋子里。同时,也不涂抹各种香油、香水、香粉、香料、化妆品等。
+
+3. 持此学处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使自己更有吸引力, 以及避免使他人引生贪欲。 

+ 8 - 0
src/chapter_2/b-02-13-xue-chu_tiao-jian.md

@@ -1 +1,9 @@
 # 构成犯戒的条件
+
+具足三项要素即犯此学处:
+
+1. 花鬘等其中之一;
+
+2. 没有允许的因缘;
+
+3. 穿戴、粉饰或装扮。 

+ 2 - 0
src/chapter_2/b-02-14-xue-chu.md

@@ -1 +1,3 @@
 # 离高大床座学处
+
+>阿拉汉们终生捨高大床座,离高大床座,使用矮床、小榻或草蓆。我今天也于此日此夜捨高大床座,离高大床座,使用矮床、小榻或草蓆。以此(功德)分效法阿拉汉们,我将近住斋戒。[——《增支部·三集·近住经》](https://www-hk.wikipali.org/app/article/index.php?view=chapter&book=86&par=737&display=sent&mode=edit&direction=row "A.3.71 Uposathasuttaṃ")

+ 12 - 0
src/chapter_2/b-02-14-xue-chu_bu-fan.md

@@ -1 +1,13 @@
 # 不犯的情况
+
+1. 不超过规定尺寸的床座。
+   
+2. 方凳和七支椅。
+
+3. 除了高床和兽脚床外, 在家人所拥有的大床座可以坐, 但不得卧。
+
+4. 说法时可坐在高大的法座上。
+
+5. 疯狂者。
+
+6. 心乱者。  

+ 103 - 0
src/chapter_2/b-02-14-xue-chu_guan-jian-ci.md

@@ -1 +1,104 @@
 # 关键词解释
+
+## 一、床座(sayana) 
+
+直译为床、 卧床。 在此也包括椅子、 床垫、 椅垫、 坐垫等, 故译为“床座” 。  
+
+## 二、高床座(uccāsayana) 
+
+超过规定尺寸的床座。律藏及注疏提到两种高床座:
+
+### 1.高床(āsandiṃ) 
+
+脚高超过善至八指宽(约48cm,另有说26英寸、13英寸)的床座。
+
+### 2.兽脚床(pallaṅkaṃ) 
+
+脚上刻有猛兽像的床座。  
+
+佛陀在《律藏· 坐卧处篇》 中也允许使用脚高超过善至八指宽的方形凳子(āsandiko)和七支椅(sattaṅgo)。 (Cv.297)
+
+佛陀允许把高床(āsandiṃ)的高脚锯掉,把兽脚床(pallaṅkaṃ)的猛兽像锯掉使用。 (Cv.320)
+
+## 三、大床座(mahāsayana) 
+
+不允许的床和不允许的敷具。律藏及注疏提到了十八种大床座:
+
+### 1. 长毛氍(gonakaṃ) 
+
+长毛的大氍毹, 该毛超过四指宽。  
+
+### 2. 彩毛毯(cittakaṃ) 
+
+彩绣的羊毛毯。
+
+### 3. 白毛毯(paṭikaṃ) 
+
+羊毛织成的白毯。
+
+### 4. 花毛毯(paṭalikaṃ) 
+
+绣花的羊毛毯。
+
+### 5. 棉垫(tūlikaṃ) 
+
+只填塞天然棉花者。
+
+### 6. 绣像毯(vikatikaṃ) 
+
+绣有狮子、 老虎等像的彩色羊毛毯。
+
+### 7. 双面毛毯(uddhalomiṃ) 
+
+双面有毛的羊毛毯。
+
+### 8. 单面毛毯(ekantalomiṃ) 
+
+单面有毛的羊毛毯。
+
+### 9.  宝石绢丝品(kaṭṭhissaṃ) 
+
+四周缝有宝石的绢丝敷具。
+
+### 10. 丝绸(koseyyaṃ) 
+
+四周缝有宝石的由丝线织成的敷具。 若是纯丝绸的则适合使用。
+
+### 11. 大地毯(kuttakaṃ)
+
+可供十六个舞女站着跳舞的羊毛毯。
+
+### 12. 象毡(hatthattharaṃ) 
+
+铺在象背上的敷具。  
+
+### 13. 马毡(assattharaṃ) 
+
+铺在马背上的敷具。
+
+### 14. 车毡(rathattharaṃ) 
+
+铺在车上的敷具。
+
+### 15. 羚羊皮席(ajinappaveṇiṃ) 
+
+用羚羊皮按床的尺寸缝制成的席子。
+
+### 16. 羚鹿皮特级敷具(kadalimigapavarapaccattharaṃ) 
+
+以羚鹿(kadalimiga)之皮制成的特级敷具是最上等的敷具。 将羚鹿皮缝在白布上制成。
+
+### 17. 有华盖者(sa-uttaracchadaṃ) 
+
+在床的上方绑有红色伞盖的意思。 即使在白色伞盖下面有不允许的敷具也不适合使用;若没有则适合使用。
+
+### 18. 两端有红枕者(ubhatolohitakūpadhānaṃ) 
+
+两端有红色头枕和脚枕的床。 若只有一个枕头,即使其两侧是红色、莲花色或彩色的,只要尺寸适当,也是可以使用的;如果是大枕头则是禁止的  
+
+佛陀允许把棉垫(tālikaṃ)里的棉花拆掉之后使用。其余十七种则可作为地毯使用。(Cv.320)
+
+床垫和坐垫可用布或允许的皮革做套子,里面可以装填除了人毛、达子香(tālīsa)叶和棉花以外的各种毛、树叶、树皮、草和布。 (Cv.297)
+
+里头只填塞天然棉花的弹簧床、 床褥、 坐垫、蒲团等是不允许坐卧的。 不过, 在俗人家中属于在家人所拥有的棉垫还是可以坐的, 但不能躺卧。(Cv.314)  
+

+ 6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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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7 @@
 # 其他
+
+1. 避免睡床腿超过48CM的床
+
+2. 避免使用纯棉的床单、床垫、褥子、坐垫、敷具。
+
+3. 可使用超高的方凳、七支椅

+ 6 - 0
src/chapter_2/b-02-14-xue-chu_tiao-jian.md

@@ -1 +1,7 @@
 # 构成犯戒的条件
+
+具足两个条件即犯此学处:
+
+1. 高、大的床座;
+   
+2. 坐或卧。